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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

时间:2019-06-18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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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当前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精准发力、精准打击,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截至2019年5月,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3件58人,对其中20件47人依法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并批准逮捕;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5件100人,已提起公诉10件67人,其中认定涉黑犯罪案件1件15人,恶势力集团和团伙案件4件25人。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

“扫黑除恶工作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来看、来抓,必须集中时间和兵力,主动作为,全面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检察战役'!”

2018年1月以来,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市两级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共召开专题党组会31次,工作推进会17次,培训会22次,个案联席会商100余次,每季度党组定期听取专题报告。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对内,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健全覆盖各业务条线、各综合保障部门的依法办案、线索移交、联合督办、信息宣传、后勤保障等机制;对外,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的线索移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会商等机制。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人专事专办,建立了18名办案骨干组成的扫黑除恶专业人才库,视案件情况和各地需求调配参与案件指导,必要时直接参与案件办理。

加强线索排查

聚焦“破网打伞”

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按照每案必查、“一案三查”的要求,全面审查案件,排查案件背后的黑恶线索。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涉及黑恶犯罪线索22条、“保护伞”线索8条,对其中5条实名举报涉黑恶线索全部做到“人人见面、件件回应”。

为更好地加强统筹协作,市检察院与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了线索移送反馈、“一案三查”、“一线双查”协作机制。

提前介入全覆盖

依法从重从快办案

重拳出击打出声威,精准办案办出成效!

提前介入全覆盖、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重点案件重点督办精办,这些,都是资阳市两级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有力有效的举措。

凡是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对于公安机关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均提前介入,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两级检察院均同步介入侦查、同步开展审查。在办理安岳县蒋某某涉黑案及张某某涉黑案时,均做到了市县两级检察院同步提前介入。

凡是涉黑恶案件,采取快捕快诉。要求公安机关在移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进行特别标注,建立侦查、批捕、起诉的绿色快速通道。如安岳县检察院办理的蒋某某等15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从受理到起诉仅用时20天。

凡是重点案件,重点督办精办。对省级以上挂牌督办案件和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立专案组,明确督办领导和责任人。两级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严格落实政治责任,靠前指挥,带头办案。

2019年4月16日,在乐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全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庭审现场,乐至县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出庭,依法支持公诉。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李某、贺某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单独或伙同他人在乐至县天池镇多次实施聚众斗殴、抢劫、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受理该案后,乐至县检察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团队,与公安机关多次进行案件会商,引导公安机关收集涉恶证据,制作详细补查提纲。庭审前,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围绕案件定性、补充完善证据等进行讨论,研究制定庭审讯问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等,并就出庭人员、出庭规范、举证顺序、辩论要点等作出部署。庭审中, 针对被告人翻供,公诉人运用出庭一体化平台,从该犯罪集团的组织结构、造成的社会影响、实施的具体犯罪事实等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与被告人、辩护人就多个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及答辩意见,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2019年4月15日,安岳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依法对罗某某、王某等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该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安岳县城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受理后,安岳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向市检察院汇报。市县两级检察院安排专人专办,精细审查,严把证据关。同时,加强案件的会商研判,为本案顺利提起公诉奠定了良好基础。“依法、准确、有力,做到不枉不纵!”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高压态势和快捕快诉,很快在当地形成了巨大的震慑作用。

突出基层综合治理

实现正本清源

“扫黑除恶,一定要与基层综合治理相结合,才能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为此,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突出基层综合治理,实现连根拔起、正本清源。

在基层组织督导上下功夫。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均深入乡(镇)、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副检察长每季度到挂联乡镇,分管副检察长定期到包片乡镇开展督导。

在社会宣传发动上下功夫。通过“两微一端”、入户走访、召开院坝会等多种形式,以图文、漫画等通俗易懂的方式,结合环保督查、扶贫攻坚、结对帮扶,向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点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目前,全市两级院共编发扫黑除恶微博、微信专刊29期,印制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2万余份,制作大型墙(岩)标展板12个,可移动展板27个,悬挂宣传横幅34条、LED横幅45个。

在法律监督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检察建议预防犯罪和综合治理作用,聚焦交通运输、医疗健康、土地拆迁、网络监管等重点领域,制发检察建议5份,督促相关单位治理行业乱象。

“我们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伞破伞,有乱治乱,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市检察院检察长雷秀华说。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紧扣办案质效、检察职能延伸、宣传发动深入、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派出骨干人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监督侦查行为,解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固定等问题,确保打击效果。 □记者 胡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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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

导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当前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精准发力、精准打击,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当前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精准发力、精准打击,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截至2019年5月,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3件58人,对其中20件47人依法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并批准逮捕;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5件100人,已提起公诉10件67人,其中认定涉黑犯罪案件1件15人,恶势力集团和团伙案件4件25人。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

“扫黑除恶工作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来看、来抓,必须集中时间和兵力,主动作为,全面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检察战役'!”

2018年1月以来,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市两级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共召开专题党组会31次,工作推进会17次,培训会22次,个案联席会商100余次,每季度党组定期听取专题报告。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对内,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健全覆盖各业务条线、各综合保障部门的依法办案、线索移交、联合督办、信息宣传、后勤保障等机制;对外,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的线索移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会商等机制。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人专事专办,建立了18名办案骨干组成的扫黑除恶专业人才库,视案件情况和各地需求调配参与案件指导,必要时直接参与案件办理。

加强线索排查

聚焦“破网打伞”

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按照每案必查、“一案三查”的要求,全面审查案件,排查案件背后的黑恶线索。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涉及黑恶犯罪线索22条、“保护伞”线索8条,对其中5条实名举报涉黑恶线索全部做到“人人见面、件件回应”。

为更好地加强统筹协作,市检察院与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了线索移送反馈、“一案三查”、“一线双查”协作机制。

提前介入全覆盖

依法从重从快办案

重拳出击打出声威,精准办案办出成效!

提前介入全覆盖、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重点案件重点督办精办,这些,都是资阳市两级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有力有效的举措。

凡是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对于公安机关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均提前介入,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两级检察院均同步介入侦查、同步开展审查。在办理安岳县蒋某某涉黑案及张某某涉黑案时,均做到了市县两级检察院同步提前介入。

凡是涉黑恶案件,采取快捕快诉。要求公安机关在移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进行特别标注,建立侦查、批捕、起诉的绿色快速通道。如安岳县检察院办理的蒋某某等15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从受理到起诉仅用时20天。

凡是重点案件,重点督办精办。对省级以上挂牌督办案件和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立专案组,明确督办领导和责任人。两级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严格落实政治责任,靠前指挥,带头办案。

2019年4月16日,在乐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全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庭审现场,乐至县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出庭,依法支持公诉。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李某、贺某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单独或伙同他人在乐至县天池镇多次实施聚众斗殴、抢劫、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受理该案后,乐至县检察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团队,与公安机关多次进行案件会商,引导公安机关收集涉恶证据,制作详细补查提纲。庭审前,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围绕案件定性、补充完善证据等进行讨论,研究制定庭审讯问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等,并就出庭人员、出庭规范、举证顺序、辩论要点等作出部署。庭审中, 针对被告人翻供,公诉人运用出庭一体化平台,从该犯罪集团的组织结构、造成的社会影响、实施的具体犯罪事实等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与被告人、辩护人就多个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及答辩意见,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2019年4月15日,安岳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依法对罗某某、王某等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该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安岳县城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受理后,安岳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向市检察院汇报。市县两级检察院安排专人专办,精细审查,严把证据关。同时,加强案件的会商研判,为本案顺利提起公诉奠定了良好基础。“依法、准确、有力,做到不枉不纵!”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高压态势和快捕快诉,很快在当地形成了巨大的震慑作用。

突出基层综合治理

实现正本清源

“扫黑除恶,一定要与基层综合治理相结合,才能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为此,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突出基层综合治理,实现连根拔起、正本清源。

在基层组织督导上下功夫。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均深入乡(镇)、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副检察长每季度到挂联乡镇,分管副检察长定期到包片乡镇开展督导。

在社会宣传发动上下功夫。通过“两微一端”、入户走访、召开院坝会等多种形式,以图文、漫画等通俗易懂的方式,结合环保督查、扶贫攻坚、结对帮扶,向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点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目前,全市两级院共编发扫黑除恶微博、微信专刊29期,印制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2万余份,制作大型墙(岩)标展板12个,可移动展板27个,悬挂宣传横幅34条、LED横幅45个。

在法律监督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检察建议预防犯罪和综合治理作用,聚焦交通运输、医疗健康、土地拆迁、网络监管等重点领域,制发检察建议5份,督促相关单位治理行业乱象。

“我们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伞破伞,有乱治乱,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市检察院检察长雷秀华说。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紧扣办案质效、检察职能延伸、宣传发动深入、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派出骨干人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监督侦查行为,解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固定等问题,确保打击效果。 □记者 胡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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