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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 “打财断血”,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时间:2019-05-2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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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为期三年的工作目标,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5月24日,我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基本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向全社会表明我市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态度、决心和力度,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声势,进一步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市扫黑办:“深挖根治”坚持边扫边治边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侦破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挖出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治理了一批治安和行业乱点,整顿了一批基层组织,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2019年,我市将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紧紧围绕“深挖根治”,始终保持强大攻势,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我市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收集涉黑涉恶线索,深入摸排一批涉黑涉恶线索。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线索的摸排和彻查,集中力量全力侦办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挖出隐藏在社会各个领域、各地区、各角落的黑恶犯罪分子。同时,按照“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等工作制度,紧紧将案件侦破和“打伞破网”结合起来,全力净化社会环境,还群众一片朗朗晴空。

紧盯大案要案,在“打财断血”上求实效。对涉黑涉恶案件,抓捕涉案人员一律同步清查追缴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依法及时对涉黑涉恶企业采取查封、冻结、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和行政处罚等措施,坚决斩断黑恶势力经济源头,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在源头治理上取得新成效。“扫黑除恶”不仅要拔除“黑恶”,而且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要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进一步细化地区行业部门的责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在行业监管和堵塞行业管理漏洞上下功夫。紧盯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紧盯社会面乱象,紧盯黄、赌、毒等各类刑事犯罪,打击治理同时推进,真正实现治标和治本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整顿乡村软弱涣散党组织。以正气压邪气,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教育引导群众扬新风树正气,打一场人民战争,使黑恶犯罪无处藏身,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市纪委监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全力“打伞除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除网”同向发力,以坚决态度、坚定决心和强力举措,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8件5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9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多次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组织开展“高质量办案年”、“打伞除网”攻坚战等重点工作。

同时,市纪委监委在官网上设立举报专区、在办事窗口全覆盖公布“12388-2”举报电话、在市纪委监委接访大厅设立领导干部接访日等方式,全方位受理群众举报。市、各旗县区巡察机构先后对16个单位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深入挖掘排查,拓宽线索来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进行大起底,按照“一主线三支线”核查法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与公安机关建立了“点对点”对接、问题线索双向移送、逐案筛查“保护伞”、联合侦办调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等4项工作制度,与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协作例会,对涉黑涉恶案件公诉、审判情况及时对接。对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的110件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主动介入、优先处置、重点督办、定期反馈,有力推动了全市涉黑涉恶案件查办工作开展。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伞除网”攻坚战。市、旗县区两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对28件涉黑涉恶重点案件进行包案督导。在涉黑涉恶案件查办中,市纪委监委采取直查直办、提级查办、异地交叉办理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疑难复杂案件查办过程中的矛盾困难。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17人。

据悉,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认真贯彻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打伞除网”攻坚战,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以坚定决心和雷霆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市中级人民法院: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各级党委、政法委、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受理涉黑恶案件45件303人,开庭审理39件266人,已经宣判27件147人,认定恶势力犯罪12件59人,分别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奸、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多个罪名,有力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还设立了7个专项工作组。同时,设立覆盖两级法院专职联络员,实行日报、周报、月报、重大案件随时报制度;建立督查指导制度;建立扫黑除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会商和提前介入机制和扫黑除恶工作保密制度。

组织刑事法官学习培训,开展学习成果讨论,统一立案和法律适用标准,确保既实现从严从快打击,又不降低审判标准,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严格执行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 “三项规程”,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此外,市中院扫黑除恶案件评查专项工作组还深入基层法院,对已生效涉黑恶案件开展“回头看”案件评查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审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中,坚持“一案两查”,认真梳理案情,严格审查证据,按照证据标准履行程序依法定罪量刑。同时,深挖庇护黑恶犯罪势力组织背后的“保护伞”,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加强宣传,与各单位、部门配合形成宣传声势。同时,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举报方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东侧显著位置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继续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打财断“血”,完善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法院掌握专项斗争法律政策的能力,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对生效涉黑涉恶案件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应社会关切。

市人民检察院: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和重要标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恶案件126件34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5件548人,提起公诉44件302人。作出生效判决27件147人,追捕追诉96人;制发《检察建议》47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发现并移送涉黑恶伞犯罪线索49条。

葛广平等36人涉黑案、冯强等24人涉黑案、苗迎春等10人涉黑案等案件相继提起公诉;张建军等13人涉恶案、韩忠平等12人涉恶案件陆续作出判决;市院、新城、回民、和林、清水河、武川等地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先后出庭公诉,表明了检察机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决态度,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

成立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打造了“个案进展随时跟踪、阶段进展及时总结、整体工作全面推进”的工作模式。先后制定了13项方案、通知、意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推行办理重大涉黑恶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组建专门办案组22个,建立对涉黑恶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的工作机制。专门成立7个重点工作督导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项督导。通过召开专项评估会对37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5件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开展了“深挖彻查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追捕、追诉漏犯96人。

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两级院共召开联席会议100余次,联合公安机关发布通告1份。截至目前,两级院共向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9条、其中1件3人的保护伞线索已经查证属实提起公诉。

结合办案,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全市共制发检察建议47份。

加大了信息宣传收集力度,用足用好“两微一端”,两次开展三级检察机关联动主题宣传,不断拓宽舆论宣传渠道,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和社会氛围,积极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全民动手的生动局面。

今年,市人民检察院以“打、治、建”为抓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推进,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同向发力。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专项斗争一体化工作机制。

市公安局:提升政治站位 紧紧依靠群众 突出打击重点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公安局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落实攻坚责任,取得阶段性成果。市公安机关积极组织专案侦查,把扫黑除恶办案攻坚作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重要任务。截至目前,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10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破获涉恶九类案件48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19人,其中925人羁押在市县(旗)两级看守所。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全区扫黑除恶打击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制定“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建立200万元专项奖励基金,设立电话、信箱、微信等举报平台,24小时专人值守,截止到现在,接受群众举报线索481件,已经奖励提供有价值线索举报人22人万元;创新搭建起“24小时警局”微信平台,畅通群众举报线索渠道。

据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深入重点行业、领域摸排、接受群众举报和上级督转交办涉黑涉恶线索865条,居全区之首。现已核查申报办结643条,申报办结率74%,审核办结线索606条,办结率为70%。同时,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涉伞公职人员46人,其中移交纪委监委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5人,移送起诉6人,法院判决4人。此外,有5名民警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向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34条,其中移交市县(旗、区)两级纪委监委问题线索84条。对全市 “两委”当选人进行了违法犯罪前科劣迹研判和排查,发现262名当选人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58名当选人有涉稳管控信息,目前,相关人员已经全部清理。此外,市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黑恶势力团伙财物亿元人民币、10万美元存款,4500万元股权,各种高档汽车30辆,房产92处,总价值超3亿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涉黑涉恶逃犯抓捕工作,上网涉黑涉恶逃犯233名,目前已经抓获182名,抓获率78%,其中4名公安部限时督捕逃犯全部到案,公安厅悬赏逃犯12人,抓获10人。

市县(旗、区)两级政府累计投入196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全市公安机关抽调328名精干警力,充实市局、旗县区公安局两级“扫黑办”,两级“法律服务保障队”。同时,全市公安机关还抽调专业警力793人,组成68个线索核查组;建设了市公安局扫黑办“四室一中心”;举办10期专项斗争业务培训班,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手册》6000余本,全市全警人手一本。

市公安局还与市纪委监委建立了联动配合工作机制,与检法两院建立联席会商工作机制,对市场监督管理、旅游、交通、金融监管等部门实行涉黑涉恶线索通报机制。

与此同时,我市各级公安机关还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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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 “打财断血”,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导读: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

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为期三年的工作目标,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5月24日,我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基本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向全社会表明我市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态度、决心和力度,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声势,进一步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市扫黑办:“深挖根治”坚持边扫边治边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侦破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挖出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治理了一批治安和行业乱点,整顿了一批基层组织,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2019年,我市将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紧紧围绕“深挖根治”,始终保持强大攻势,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我市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收集涉黑涉恶线索,深入摸排一批涉黑涉恶线索。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线索的摸排和彻查,集中力量全力侦办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挖出隐藏在社会各个领域、各地区、各角落的黑恶犯罪分子。同时,按照“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等工作制度,紧紧将案件侦破和“打伞破网”结合起来,全力净化社会环境,还群众一片朗朗晴空。

紧盯大案要案,在“打财断血”上求实效。对涉黑涉恶案件,抓捕涉案人员一律同步清查追缴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依法及时对涉黑涉恶企业采取查封、冻结、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和行政处罚等措施,坚决斩断黑恶势力经济源头,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在源头治理上取得新成效。“扫黑除恶”不仅要拔除“黑恶”,而且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要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进一步细化地区行业部门的责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在行业监管和堵塞行业管理漏洞上下功夫。紧盯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紧盯社会面乱象,紧盯黄、赌、毒等各类刑事犯罪,打击治理同时推进,真正实现治标和治本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整顿乡村软弱涣散党组织。以正气压邪气,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教育引导群众扬新风树正气,打一场人民战争,使黑恶犯罪无处藏身,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市纪委监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全力“打伞除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除网”同向发力,以坚决态度、坚定决心和强力举措,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8件5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9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多次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组织开展“高质量办案年”、“打伞除网”攻坚战等重点工作。

同时,市纪委监委在官网上设立举报专区、在办事窗口全覆盖公布“12388-2”举报电话、在市纪委监委接访大厅设立领导干部接访日等方式,全方位受理群众举报。市、各旗县区巡察机构先后对16个单位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深入挖掘排查,拓宽线索来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进行大起底,按照“一主线三支线”核查法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与公安机关建立了“点对点”对接、问题线索双向移送、逐案筛查“保护伞”、联合侦办调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等4项工作制度,与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协作例会,对涉黑涉恶案件公诉、审判情况及时对接。对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的110件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主动介入、优先处置、重点督办、定期反馈,有力推动了全市涉黑涉恶案件查办工作开展。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伞除网”攻坚战。市、旗县区两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对28件涉黑涉恶重点案件进行包案督导。在涉黑涉恶案件查办中,市纪委监委采取直查直办、提级查办、异地交叉办理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疑难复杂案件查办过程中的矛盾困难。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17人。

据悉,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认真贯彻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打伞除网”攻坚战,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以坚定决心和雷霆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市中级人民法院: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各级党委、政法委、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受理涉黑恶案件45件303人,开庭审理39件266人,已经宣判27件147人,认定恶势力犯罪12件59人,分别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奸、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多个罪名,有力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还设立了7个专项工作组。同时,设立覆盖两级法院专职联络员,实行日报、周报、月报、重大案件随时报制度;建立督查指导制度;建立扫黑除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会商和提前介入机制和扫黑除恶工作保密制度。

组织刑事法官学习培训,开展学习成果讨论,统一立案和法律适用标准,确保既实现从严从快打击,又不降低审判标准,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严格执行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 “三项规程”,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此外,市中院扫黑除恶案件评查专项工作组还深入基层法院,对已生效涉黑恶案件开展“回头看”案件评查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审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中,坚持“一案两查”,认真梳理案情,严格审查证据,按照证据标准履行程序依法定罪量刑。同时,深挖庇护黑恶犯罪势力组织背后的“保护伞”,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加强宣传,与各单位、部门配合形成宣传声势。同时,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举报方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东侧显著位置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继续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打财断“血”,完善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法院掌握专项斗争法律政策的能力,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对生效涉黑涉恶案件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应社会关切。

市人民检察院: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和重要标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恶案件126件34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5件548人,提起公诉44件302人。作出生效判决27件147人,追捕追诉96人;制发《检察建议》47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发现并移送涉黑恶伞犯罪线索49条。

葛广平等36人涉黑案、冯强等24人涉黑案、苗迎春等10人涉黑案等案件相继提起公诉;张建军等13人涉恶案、韩忠平等12人涉恶案件陆续作出判决;市院、新城、回民、和林、清水河、武川等地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先后出庭公诉,表明了检察机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决态度,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

成立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打造了“个案进展随时跟踪、阶段进展及时总结、整体工作全面推进”的工作模式。先后制定了13项方案、通知、意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推行办理重大涉黑恶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组建专门办案组22个,建立对涉黑恶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的工作机制。专门成立7个重点工作督导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项督导。通过召开专项评估会对37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5件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开展了“深挖彻查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追捕、追诉漏犯96人。

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两级院共召开联席会议100余次,联合公安机关发布通告1份。截至目前,两级院共向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9条、其中1件3人的保护伞线索已经查证属实提起公诉。

结合办案,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全市共制发检察建议47份。

加大了信息宣传收集力度,用足用好“两微一端”,两次开展三级检察机关联动主题宣传,不断拓宽舆论宣传渠道,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和社会氛围,积极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全民动手的生动局面。

今年,市人民检察院以“打、治、建”为抓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推进,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同向发力。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专项斗争一体化工作机制。

市公安局:提升政治站位 紧紧依靠群众 突出打击重点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公安局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落实攻坚责任,取得阶段性成果。市公安机关积极组织专案侦查,把扫黑除恶办案攻坚作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重要任务。截至目前,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10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破获涉恶九类案件48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19人,其中925人羁押在市县(旗)两级看守所。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全区扫黑除恶打击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制定“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建立200万元专项奖励基金,设立电话、信箱、微信等举报平台,24小时专人值守,截止到现在,接受群众举报线索481件,已经奖励提供有价值线索举报人22人万元;创新搭建起“24小时警局”微信平台,畅通群众举报线索渠道。

据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深入重点行业、领域摸排、接受群众举报和上级督转交办涉黑涉恶线索865条,居全区之首。现已核查申报办结643条,申报办结率74%,审核办结线索606条,办结率为70%。同时,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涉伞公职人员46人,其中移交纪委监委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5人,移送起诉6人,法院判决4人。此外,有5名民警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向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34条,其中移交市县(旗、区)两级纪委监委问题线索84条。对全市 “两委”当选人进行了违法犯罪前科劣迹研判和排查,发现262名当选人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58名当选人有涉稳管控信息,目前,相关人员已经全部清理。此外,市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黑恶势力团伙财物亿元人民币、10万美元存款,4500万元股权,各种高档汽车30辆,房产92处,总价值超3亿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涉黑涉恶逃犯抓捕工作,上网涉黑涉恶逃犯233名,目前已经抓获182名,抓获率78%,其中4名公安部限时督捕逃犯全部到案,公安厅悬赏逃犯12人,抓获10人。

市县(旗、区)两级政府累计投入196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全市公安机关抽调328名精干警力,充实市局、旗县区公安局两级“扫黑办”,两级“法律服务保障队”。同时,全市公安机关还抽调专业警力793人,组成68个线索核查组;建设了市公安局扫黑办“四室一中心”;举办10期专项斗争业务培训班,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手册》6000余本,全市全警人手一本。

市公安局还与市纪委监委建立了联动配合工作机制,与检法两院建立联席会商工作机制,对市场监督管理、旅游、交通、金融监管等部门实行涉黑涉恶线索通报机制。

与此同时,我市各级公安机关还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切实提高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

关键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编辑:企投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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